2012年11月5日 星期一

在文字里找自己

喜欢写作,就必须每天写,一直写,不断写。
就是因为曾经放下笔杆,放下了书本,我忘了,那些优美的句子。

后来从报章副刊上,读到很多很美的文章。
读着文章中的每个字,就像和作者一起身历其境,又或者身同感受。
看那些好文章,有时侯我会会心一笑;有时侯看得楸心,就哭;要是觉得感动的,就笑着流泪。



曾经,我也写过一些不错的文章,但现在再也写不出那种感觉了。

或许千篇一律的生活,早已让心麻木了,写作灵感跟着逃了。

也或许经过岁月的洗礼,我的心已铁了一块,生活中的感动渐渐销声匿迹了。

又或许忙碌的生活,让我静不下心写了,我不写了,我放下笔了。



我好笨,为什么那么轻易就把笔放下呢?好笨。
既然喜欢写,无论发生什么事,都必须坚持、爱着它。

所以,从今天起,我再度握紧笔杆。
因为唯有不断写,才不会遗忘写作的根本;
因为唯有不断写,才不会活得那么茫然,连自己都给弄不见了。

喜欢写作,就必须每天写,一直写,不断写。
希望可以从文字里把迷失的自己找回来。


(好久好久没写了,感觉每个句都很怪怪的。是这样吗?)

2012年10月9日 星期二

四年了,你怎么还在我心里?

那天和朋友们聊起爱情的部分,朋友问我有没有试过恋爱,有没有想过恋爱。
当然有想过恋爱,而且心里已经有一个你了。
朋友问我有没有喜欢的人,当我说那个人是你的时候,她说:“还是喜欢他吗?都过这么久了?”
另一个朋友问我,你不是不喜欢女生的吗?叫我换一下目标比较好。
你不喜欢女生这件事,我略有所闻,但是没有亲眼看到,或听你亲口说,我还是不怎么相信。或许这就叫犯贱吧。

我知道喜欢你是一个错误。
为了你,我做了很多很白痴的事情。

我把你在我笔记本写字的那一页撕下来“珍藏”了。和你的每一张合照,我都有收起来,好好珍藏,因为我知道很少很少机会可以跟你合照,非常珍贵。(我怎么变成你的粉丝了???)

我生日那天,你和其他学长姐一起送我蛋糕,我把蛋糕分成四份,其他三分都让其他人吃了。剩下的四份之一,我看了好久,才舍得吃下去,我当时把它当成是你一个人送我的生日蛋糕。(变态!!!)

我去上课的时候,有时候会注意你一下,如果你有跟我说话的话,当然高兴了。没说话的话也没关系,有一起上课,看见你就好。(花痴啊!!!)

你可能根本不会注意到我,但我竟然傻到想跟你表白。(我是疯了吗!?)

还有很多很多事情,我都说不出来了,因为那是花痴才会做的。
到底要怎么样我才可以把你放下呢?我告诉自己不可以喜欢你,但是却常常都会想起你,想知道你最近的心情,最近遇到的事顺心吗?开心吗?

真是一个犯贱的白痴。
明知道不会有结果,却还要继续错下去。

暗恋好苦,我不想心情被牵着鼻子走了。
有谁教教我,怎么样才能把你忘掉?